法不阿贵的成语故事

拼音fǎ bù ē guì
基本解释法:法律。阿:偏袒;讨好。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
出处韩非《韩非子 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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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法不阿贵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| 成语 | 历史出处 |
|---|---|
| 名山大川 | 《尚书 武成》:“底商之罪,告于皇天后土,所过名山大川。” |
| 冰解的破 | 清 曾国藩《<经史百家简编>序》:“惟校雠之学,我朝独为卓绝,干嘉间巨儒辈出,讲求音声故训,校勘疑误,冰解的破,度越前世矣。” |
| 清清楚楚 | 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36回:“又见世南生得清清楚楚,弱不胜衣,故憨憨的只管贪看。” |
| 筋疲力竭 | 唐 元稹《有酒》诗:“精卫衔芦塞海溢,枯鱼喷沫救池燔。筋疲力竭波更大,鳍焦甲裂身已干。” |
| 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僖公十四年》:“皮之不存,毛将安傅?” |
| 存而不议 | 唐·独孤及《仙掌铭并序》:“后代揭厉于玄踪者,聆其风而骇之,或谓诙诡不经,存而不议。” |
| 凿壁借光 | 晋·葛洪《西京杂记》第二卷:“匡衡字稚圭,勤学而无烛,邻舍有烛而不逮,衡乃穿壁引其光,以书映光而读之。” |
| 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| 苦思冥想 | 巴金《创作回忆录 关于<激流>二》:“我拿起笔从来不苦思冥想,我照例写得快,说我‘粗制滥造’也可以,反正有作品在。” |
| 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 | 元 无名氏《争报恩》第三折:“那妮子一尺水翻腾做一丈波,怎当他只留支剌信口开合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