渔人之利的成语故事


渔人之利

拼音yú rén zhī lì

基本解释渔人:比喻第三者。比喻双方争执不下,两败俱伤,让第三者占了便宜。

出处明 凌濛初《二刻拍案惊奇》第16卷:“他日可以在里头看景生情,得些渔人之利。”


渔人之利的典故

战国时期赵国准备攻打燕国,燕王派苏代去赵国劝阻赵王,给他讲述一只河蚌在岸上晒太阳,鹬去啄它,蚌夹住鹬鸟的长嘴,双方争执不让,最后被一个渔翁轻易擒住的故事。如果燕赵发生战争,秦国就像渔翁那样吞并燕赵。赵王放弃了战争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渔人之利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不可多得 东汉 孔融《荐祢衡表》:“若衡等辈,不可多得。”
灯蛾扑火 明 施耐庵《水浒传》第27回:“这贼配军却不是作死,倒来戏弄老娘!正是灯蛾扑火,惹焰烧身。”
老奸巨猾 《宋史·食货志上》:“老奸巨猾;匿身州县;舞法扰民;盖甚至前日。”
旦夕之间 汉·无名氏《焦仲卿妻》:“蒲苇一时纫,便作旦夕间。”
鉴影度形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2回:“这三人将篮子内物件,一齐摆出仔细瞧看,或者寸纸,或者只字,鉴影度形,一概俱无,又仍一件一件装入篮内。”
患难与共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越王勾践世家》:“越王为人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。”
尾生之信 《庄子·盗跖》:“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梁柱而死。”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信如尾生,与女子期于梁下,女子不来,水至不去,抱柱而死。”
说一不二 清 文康《儿女英雄传》第40回:“褚一官平日在他泰山眼前还有个东闪西挪,到了在他娘子跟前却是从来说一不二。”
大包大揽 李英儒《野火春风斗古城》第四章:“他手里摇摆着酒瓶子,大包大揽地说:‘这个小姑娘,跟我投缘分。’”
仁义道德 唐·韩愈《原道》:“后之人,其欲闻仁义道德之说,孰从而听之。”